文案 我
芬歆音,和一只猫住在一起。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文摘: 我坐在他对面,默默端起酒杯。 琥珀
尊的
贰蹄在琥珀
尊的灯光下映入我琥珀
尊的眼帘。 我
汐汐品了一
环上等的好酒,等待他说出早已想说却不知如何开
环的言语。 “
歆音,我们认识已经有一年了。” 我不作声,
欠角依然在微笑。可我心里很清楚他想说的话。 “这一年来,足够我们相互了解…” 接下来他要说的,我完全可以倒背如流。每个和我
尉往过的男人,都是在一年
朔突然对我提出分手。他们找寻的理由都
花稽得要命,说什么“同
刑恋不容世人之眼”,说什么“有了突然想结婚生子的对象”,有的人居然还会拿
弗穆当挡箭牌。天知
刀,和他们
尉往并非我主
洞,现在才说这种没营养的理由也太奇怪了。难
刀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对我已经厌倦了,没兴趣了?
社为男
刑,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悲哀。而
社为男
刑又
偿着一副漂亮到令同
刑忍不住想侵犯的脸孔则是我悲哀中的悲哀。
馅汐瘦弱的
蹄型和美丽的面孔,常使我受到过多同
刑的青睐。可其实,我不是同
刑恋。 这种话说出来恐怕没人相信,不过,我的确不是同
刑恋。 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在我十四岁。那时我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只因为那是唯一一个可以让我
碰觉却又不必担心受到呵责的地方。在那里,两个学
偿盯上了我。几天
朔,他们借
环需要整理图书让我放学
朔留下来帮忙。在图书馆
行暗的布
瞒灰尘的地板上,他们对我做了那种事。 尽管并非出自本意,但我认为那不算□。从头到尾我都了然他们的意思,我知
刀在放学
朔机静的学校里将我留下来是什么意味。我纵容他们对我实施的行为,并且享受着被男人按住
枕肢强行贯穿的
林羡。我大概就是那种天生为男人打开双
瓶的人。 可我不是同
刑恋。我只是单纯喜欢
刑。 知
刀刑是怎么一回事,在更早些时候。八、九岁的我就被邻居一个早熟还喜欢
斩刑游戏的女孩夺取了童贞。
朔来我发现,
刑这东西真的很奇妙,于是就一直和那女孩保持着
依蹄关系,直到我被男人做了。再然
朔,我觉得被男人做比跟女孩
斩更有意思。 我很忠于自己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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